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

Intellectual Property(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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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著作权专有权对软件的保护使得软件源代码处于闭源状态,很难参考借鉴他人软件,软件创新受阻,开源软件为了克服著作权保护的弊端应运而生,其本质上属于在开源许可证保障下的新型著作权许可模式.开源许可证为附解除条件的著作权许可合同.GPL许可证为不可撤销合同,著作权人选择了开源,就不得作出商业限制保留,亦不得撤销先前已经作出的许可证授权.在所有许可证种类中,GPL许可证最为严格,具有高传染性,对于在逻辑上与开源软件的源代码有关联且整体发布的衍生作品,只要有一部分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则整个衍生作品都受GPL开源许可证约束而必须开源.用户若违反GPL开源许可证的约定,则其失去使用开源软件的条件,已获得的授权失效.著作权人可以选择违约救济或侵权救济,二者竞合,允许当事人择一救济方式维权.我国著作权法应重视对开源软件的规制,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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