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霾识别方法对陕西霾判识的影响

Meteorological Monthly(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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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用2016年3月至2020年2月逐时气象和PM2.5质量浓度观测资料,依据《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QX/T 113—2010)》(以下简称2010行标)和《霾的观测识别》(GB/T 36542—2018)(以下简称2018国标)两种标准规定的判识方法,分析了在不同标准下陕西省霾出现频率的差异.结果表明:采用2018国标判识的霾出现频率明显多于采用2010行标的霾出现频率,若均以霾现象持续6 h及以上作为判定标准,则两者得到的霾日数相当.在80%≤相对湿度<95%时,用2018国标判识的霾出现频率比采用2010行标多,湿度越大,增加越明显;气溶胶吸湿性参数对吸湿增长后气溶胶消光系数的计算影响较大,使用2018国标时应注意该参数在各地的差异.在PM2.5≤75μg·m-3时,采用2018国标仍能识别出霾,显现出湿度对能见度的影响;在PM2.5>75μg·m-3时,当空气污染达到中度及以上时,两者差异缩小.陕西省各地市霾发生频率的月变化均呈现出"冬高夏低"的"U型"分布,且以1月发生频率最高.除陕北的榆林、延安,陕南的商洛霾发生频率的日变化表现为单峰(09—11时)外,其余地市霾发生频率的日变化均表现为双峰分布(09—11时和20—23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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