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

Hydrogeology and Engineering Geology(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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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对于认识区域地下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的空间分布状况、建立国家-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支撑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研究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评价理论与方法仍处于探索之中,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统一的依据.本文基于自然-社会经济系统的承载协调理论,定义了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内涵.从地下水资源的数量、质量、生态属性出发,分别建立了承载本底、承载状态两个层次的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了评价指标的分级标准和评价流程.以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模数、地下水开采程度作为基础指标,来初步判断承载本底、承载状态等级,而后利用地下水背景质量等级对承载本底初步结果进行修正,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选取地下水污染程度、地面沉降程度、海水入侵程度、土壤盐渍化程度等一项或多项指标作为承载状态的修正指标,对承载状态初步结果进行修正;综合承载本底、承载状态评价结果,确定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应用此方法研究了京津冀地区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结果发现京津冀地区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水平整体偏弱,202个县级行政区中承载能力强的有18个,较强的有72个,中等的有19个,较弱的有36个,弱的有57个.承载能力强、较强的县级行政区几乎全部位于冀南丘陵山区、冀中山前冲积平原;承载能力弱、较弱的县级行政区主要分布在冀北山地丘陵区、冀东滨海冲积海积平原.京津冀地区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研究实例表明该方法具备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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