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及子宫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后曼月乐维持治疗的疗效分析

金滢,王巍,单莹, 蔡艳,潘凌亚,尹婕,顾宇, 李艳

Journal of Reproductive Medicine(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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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分析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ACH)或早期子宫内膜癌(EEC)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后使用曼月乐宫内节育系统维持治疗的效果.方法 收集2003年1月至2020年6月北京协和医院收治的151例ACH/EEC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患者均要求保留生育功能,接受大剂量孕激素治疗获得完全缓解(CR)后放置曼月乐作为维持治疗.回顾性分析这些患者的临床资料,采用cox多变量分析疾病复发的危险因素.结果 患者平均年龄(31.9±4.9)岁,平均体质量指数(BMI)(26.1±4.6)kg/m2.34例(22.5%)合并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22例(14.6%)孕激素治疗达到CR时间超过12个月.达到CR后53例(35.0%)患者试孕,98例未试孕,平均曼月乐维持治疗时间分别为(15.6±13.1)个月和(33.5±23.3)个月.在53例试孕患者中,38例选择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试孕,15例选择自然试孕.IVF-ET试孕患者在胚胎移植前获得曼月乐额外保护时间平均为(11.5±10.9)个月.试孕患者曼月乐维持治疗的总妊娠率为35.8%(19/53),复发率9.9%(15/151),5年无复发生存率85.3%.cox回归模型分析得出,肥胖(BMI≥30 kg/m2)、多囊卵巢(PCO)以及达到CR时间长(>12个月)是疾病复发的危险因素(P<0.05).结论 对于AC H/EEC患者,大剂量孕激素保守治疗保留生育功能后使用曼月乐维持治疗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治疗效果和妊娠结局,尤其对于选择IVF-ET助孕的患者,建议在IVF期间保留曼月乐直至胚胎移植前再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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