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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言上使用

争议父与生父存在近亲血缘关系1例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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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案 例 1.1 简要案情 当事人王某怀疑孩子为其妻子与父亲所生,携带本人、孩子生母及孩子血样来本中心,要求鉴定自己与孩子之间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经常染色体STR分型检测和Y-STR分型检测之后无法排除王某与孩子之间的亲生血缘关系,因此补送王某父亲样本进行检测. 1.2 检验方法 1.2.1 DNA提取 采用常规Chelex-100法[1]分别提取王某、王某父亲、孩子母亲与孩子血样DNA,采用人类STRtyper-21G扩增荧光检测试剂盒、STRtyper-10G试剂盒(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进行27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和Amelogenin性别基因座分型检测,采用Goldeneye(R) DNA身份鉴定系统20Y[基点认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进行20个Y-STR基因座的分型,采用Investigator DIPplex试剂盒(德国QIAGEN 公司)进行30个常染色体InDel位点检测,扩增体系和扩增程序按相关操作手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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