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书面用药交待保障儿童用药安全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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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向患者交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门诊药房发药时传统的用药交待多为口头交待,我院因所服务的对象是儿童,与成人患者显著不同,领药人不一定是给药人或执行医嘱人,口头交待难以保障门诊患儿的用药安全.于是我们拓展医院信息系统功能,采取在原有门诊用法标签的基础上,增添药品重要注意事项的措施,增加书面的规范化提示,以药师"口头加书面"的双重用药交待模式来保障儿童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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