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污染场地土壤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建设与思考

Huan jing ke xue= Huanjing kexue(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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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防范污染场地环境风险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面临的重要挑战和工作内容之一.由于粤港澳在政治制度和土地管理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珠三角9市内部城市化水平、产业结构以及环境管理能力的差别,大湾区各地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模式有明显的差异,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城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特点,对加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技术交流与合作,优化大湾区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简述我国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广州、深圳、东莞、香港和澳门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监管对象、污染评估与整治程序等的特点,对其风险管控制度体系进行了分析与对比,并针对土地规划、政策反馈、信息公开及联盟机制探索等提出了思考与建议.总体来看,香港及珠三角部分地市构建了行之有效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且体现了一定的地方特点,但随着污染场地的进一步开发再利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建设目标将对污染场地风险管控策略的安全性、精细化和时效性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互相借鉴和充分学习,加强大湾区2区9市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上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是实现大湾区污染场地安全再利用与高效开发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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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contaminated sites,policy regime system,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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