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学养士与古代中国“官本位”教育法制——以官学为对象的初步考察

Journal of Jinan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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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代中国的学校教育,以官办学校为主。围绕官办学校教育这一途径,形成了一系列有国家强制性的教育体制或法制。这些法制主要包括以学校为一种特殊官府,以教师为一种特殊官员,以学生为国家预备官吏,学校课程以治民理政之术为主,学业考核考试兼有官员选拔或淘汰性质,学生毕业去向只有"货与帝王家"这一条途径等多个方面。这些法制,即使有时候并不一定以成文的规范性文件来体现,但其实是古代中国最为根本的法制,是不受改朝换代影响的古代中国教育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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